下应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41项)

发布日期: 2025-01-26 13: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委编办

序号

事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17项)

1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和调整,指导和监督实施下级党组织换届工作,推进机关、村(社区)、“两企三新”等领域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好“幸福湾底”等党建特色工作。

3

负责辖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内关怀帮扶。

4

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做好代表选举及联络服务工作。

5

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6

按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

7

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开展各类人才政策宣传、引进培育、服务保障工作,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8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9

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

10

开展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履行人大工委职责,做好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相关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11

推动政治协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做好委员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相关工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12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推进统战工作一体融入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组织、队伍、阵地、品牌建设。

13

完善侨情信息,加强与侨界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

14

负责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及救助帮扶,做好先进典型的培育、推荐工作。

15

负责基层共青团组织建设,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开展服务青年工作。

16

负责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推进妇女儿童阵地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7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11项)

18

制定实施经济及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9

服务辖区内项目、工程建设,做好政策处理、供地保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20

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商会发挥作用。

21

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盘活国有资产。

22

开展企业用工服务,收集企业用工需求,规范用工市场运行。

23

开展科学技术的运用普及与推广工作,服务辖区企业做好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

24

推动发展开放型经济,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

25

开展低效厂房、楼宇、土地等资源的摸排、盘活等工作。

26

做好“小升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大优强”等企业跟踪服务,推动企业“上云上规上市上榜”。

27

服务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

28

服务企业做好重大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

三、民生服务(13项)

29

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负责失业就业登记,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相关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

30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提出初审意见。

31

推动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等工作,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

32

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33

整合、利用辖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建设、管理文化阵地,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及文化艺术创作。

34

建设、管理、利用辖区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开展公益类体育活动。

35

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捐赠物资发放等工作,支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36

维护殡葬管理秩序,做好公益生态殡葬工作。

37

建设和管理本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38

推进基层康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一老一小”友好的社区环境。

39

建立健全防控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0

推动学前和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支持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

41

支持终身教育事业发展,完善辖区社区教育网络,建立社区教育服务圈。

四、平安法治(6项)

42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全域治理”行动,建立健全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3

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44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等制度,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置信访事项。

45

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组织协调辖区派驻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46

开展禁毒宣传,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依法处置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

47

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予以救济。

五、精神文明建设(2项)

48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49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文明有礼建设。

六、社会管理(8项)

50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换届选举、补选、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公开工作。

51

负责辖区网格化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网格巡查,及时处置网格事件。

52

推进辖区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环境保护、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53

做好辖区内地名申报审核、地名方案编制以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等工作,规范使用地名,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

54

组织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实施村(居)民收入监测、劳动力调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

55

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监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承担应急物业服务等工作。

56

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点建设,负责所辖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

57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分类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安全稳定(3项)

58

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人民防线组织建设等工作。

59

组织开展社会面涉稳风险排查、管控,开展反邪教、反恐怖、防范电信诈骗等工作。

60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八、社会保障(7项)

61

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和动态管理。

62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孤儿、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监测排摸、关爱与救助工作,建设、运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63

服务保障残疾人生活,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负责受理、初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工作,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64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待遇申领、资格认证,提供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

65

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家庭共济办理、信息查询等经办服务,服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66

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等工作。

67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探视,及时实施救助保护。

九、应急管理及消防(5项)

68

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报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传递预警信息,落实“叫应叫醒”机制,组织群众开展转移避险、自救互救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

69

对辖区安全风险等级较低、问题隐患易发现易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含涉及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0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对辖区单位、场所(不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发现、易处置的问题隐患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71

制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负责村(社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及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72

对小型水库、山塘、河道水闸等水利设施及地质灾害点位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影响安全的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

十、人民武装(2项)

73

落实党管武装制度,负责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开展国防动员、兵役征集、民兵整组、国防教育等工作。

74

开展双拥工作,及时排查优抚对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规范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做好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光荣牌发放等工作。

十一、民族宗教(2项)

75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76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十二、综合政务(8项)

77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更新政务信息。

78

做好综合文稿、调查研究、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督查考核等工作。

79

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年鉴及地情文献资料收集、整理、编撰和报送工作。

80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规范管理涉密人员、涉密文件、涉密载体等。

81

做好本级财政财务预决算、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开展村社财务审计。

82

做好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83

负责本级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的运维管理,做好数据信息的归集、使用、研判、反馈等工作。

84

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各类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并进行先期处置。

十三、乡村振兴(18项)

85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86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辖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养护工作,推动落实高效节灌、农业节水等工作。

87

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工作,组织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88

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做好农业机械推广、农机服务监督和购置补贴发放等工作。

89

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资废弃包装物的回收监管工作,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90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做好粮食、蔬菜稳产保供工作。

91

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

92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93

谋划乡村振兴项目,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储备申报等工作。

94

引导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负责各类惠农补贴申报、核实等工作。

95

负责监督农村集体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96

宣传普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知识,组织收集、处理发现的死亡畜禽并溯源(不包含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做好畜禽养殖粪便、废水违规排放等情况的巡查发现工作。

97

负责村容镇貌和辖区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美乡村。

98

做好农村宅基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仅限于农村村民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住宅房屋的建设活动)的审批、监管工作。

99

落实水库移民、失地农民等特殊对象安居、创业就业、子女教育等服务保障工作。

100

负责农民负担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调查工作,开展相关帮扶工作。

101

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挖掘农村电商产品,组织开展电商培训,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

102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开展特色产业培育工作,推进湾底等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

十四、自然资源(2项)

103

按权限做好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整治工作,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核查。

104

开展永久性测量标志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

十五、生态环保(4项)

105

落实河湖长制,做好辖区河道、湖泊日常巡查、保洁、管护等工作。

106

做好水资源利用、节约和保护有关工作,发现、制止、上报破坏水资源、水质以及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对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管养护。

107

开展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发现、制止、上报大气、噪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108

开展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发现、制止、上报土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十六、城乡建设(9项)

109

开展辖区拟征收土地的入户调查摸底,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纠纷调解等具体实施工作。

110

开展房屋改造,做好辖区老旧小区、自住房、古民居、危旧房、闲置房等摸底清查、改造申报和综合整治工作。

111

按权限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与管理。

112

按权限做好辖区公用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13

按权限做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养护、移植、新增改造等工作,做好对公共绿地和树木的巡查工作。

114

按权限做好辖区市容环卫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引导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绿色低碳知识。

115

按权限做好限额以下建筑工程环境监督、施工安全管理。

116

开展未来社区创建,做好未来社区申报、方案评审等工作。

117

推进宁静小区、精美街区等品牌项目建设,改进提升城镇人居环境。

十七、交通运输(2项)

118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19

开展内河非通航水域农(自)用小型“三无”(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含船、艇、排、筏)排查工作,发现问题隐患按权限处理并上报。

十八、商贸流通(6项)

120

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

121

动员辖区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进会展服务产业发展。

122

负责本级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做好划行归市、卫生保洁等工作。

123

推进新兴服务业发展,培育医药生物、电商直播、康养产业。

124

优化辖区商业业态布局,打造区级非遗特色街区、特色楼宇,发展城市经济。

125

活跃辖区商圈经济,支持开展美食节、音乐节等活动。

十九、文化和旅游(7项)

126

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127

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推进古镇旅游资源项目开发、保护和修缮等工作。

128

支持和发展乡村旅游,挖掘本地文化内涵,推进湾底村乡村旅游点、民宿、农家乐等旅游产品项目建设。

129

拓宽农旅融合发展新路径,开展旅游活动。

130

开展文物保护政策宣传,发现疑似文物及时保护并上报,发现、制止、上报各类破坏文物行为。

131

管理朱凡纪念馆等革命遗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红色文化资源。

132

宣传保护、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培养技艺人才、传承人,传承和发扬特色民俗文化遗产。

二十、卫生健康(3项)

133

开展生育政策宣传,负责生育登记,做好人口家庭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生育补贴对象等资格初审工作。

134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场所控烟和健康教育促进等工作。

135

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支持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二十一、市场监管(2项)

136

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

137

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服务品牌建设。

二十二、投资促进(4项)

138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落实惠企政策,开展辖区企业培育工作。

139

对接招商引资项目,做好招商项目落地、入驻和企业发展的跟踪服务工作。

140

实施“项目管家”服务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41

做好医药生物、新材料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