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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9675/2021-81807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鄞州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8-27 15:26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政策原文: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对我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规范性文件相互协调衔接的要求,符合我区民政工作客观实际。根据省、市、区清理政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号)

2.《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区清理政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共有3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15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四、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解读人:办公室  李健健     联系方式:89295766

鄞州区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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