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了《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为三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机构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9583516,传真号码:0574-89583515,邮政编码:315100,通讯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工作职能等信息。

2.政策法规类。主要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3.政府决策类。主要公开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等信息。

4.工作信息类。主要公开计划总结、政务动态、提案议案、统计数据等信息。

5.行政职权类。主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监管等信息事项。

6.人事信息类。主要公开人事任免信息。

7.财政信息类。主要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报告等信息。

8.办事指南类。主要公开本部门所承担的各类相关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受理费用、办事流程、受理条件及申报材料、联系方式等信息。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目录分类和编排体系

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把信息划分为两种类别,即主题分类和机构分类。主题分类是依据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展等内容;机构分类是依据政府信息的发布单位进行分类。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三)公开渠道

1.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进行,具体网址为:鄞州区人民政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42466/index.html?number=0。

2.现场查阅点:

地址: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联系电话:0574-89583516;传真号码:0574-89583515 。

服务时间:夏令时8:30-11:30  14:30-17:45(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1:30 14:00-17:15) 。

3.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渠道。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30  14:30-17:45(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1:30 14:00-17:15)。

联系电话:0574-89583516。

传真号码:0574-89583515。

邮政编码:315100。

附近公交: 四明西路宁南路口站(166路、650路);万达广场西站(527路、116路、168路、628路、636路、105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的时间依法不计入规定的期限内。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鄞州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通过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申请,网址:https://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邮寄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574-89583516。

传真号码:0574-89583515。

邮政编码:3151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30  14:30-17:45(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1:30 14:00-17:15)。

联系电话:0574-89583516。

传真号码:0574-89583515。

邮政编码:315100。

附近公交: 四明西路宁南路口站(166路、650路);万达广场西站(527路、116路、168路、628路、636路、105路)。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获得政府信息的期限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收费情况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七、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9188620,传真号码:0574-87523750 ,通信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邮政编码: 315100。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附件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doc

附件4-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