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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71/2025-124431
组配分类 部门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部门负责人解读】鄞州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夏国芬解读:《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5-02-21 15:25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政策原文:关于修改印发《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解读人: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夏国芬

解读时间:2025年2月21日

近日,区司法局修改印发了《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营造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文件精神,鄞州区司法局会同鄞州区财政局对《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鄞司发〔2024〕17号)进行了梳理和审查,决定修改调整《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更深入地引导律师事务所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专项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近年来,鄞州区律师行业稳步增长,我局根据现阶段重点工作情况,适当调整了相关扶持和激励政策,制定《2024年度鄞州区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为了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局在严格管理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率的基本上,调整部分条款,发挥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推动实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修改内容

为了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服务体系,原有的部分条款已无法跟上发展理念的变化。本次政策修改,删去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内容,修改后第四条内容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律师事务所通过引进团队、合并联营、开拓市场等方式,在人数规模、业务能级、分所数量等方面提质扩面。经评定后,给予律师事务所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本条款从做大、做优、做强律师事务所的角度制定,力求为律师行业发展注入能量。

修改后,《管理办法》包括六个部分内容共计十三条,分别是总则、专项资金补助内容及标准、专项资金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审核及拨付、专项资金监督与检查和附则。

咨询电话:0574-89189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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