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物业保修金由开发建设单位交存,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是保修期内保证物业正常维修和使用,关系业主、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资金。2017年、2018年,我区分别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物业保修金操作办法》及《关于规范物业管理相关资金申拨流程的通知》,明确了物业保修金的缴交、使用、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保修金退还工作,保障物业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波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拟定了《鄞州区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包括保修金余额退还管理、无退还单位的保修金余额管理、建设单位同意保修金余额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三部分内容。通知对住宅物业物业保修金退还流程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并对保修金管理中遇到的保修金主体变更等特殊情形予以规范和明确,维护了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6月8日起实施。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人:罗张勇,联系电话:89296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