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山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权公告的起草说明
一、公告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传〔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具体部署,选取鄞州区姜山镇为我省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18个试点乡镇(街道)之一。2020年12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等37个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80号),同意姜山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以乡镇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需经省司法厅审定后实施。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等2个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的复函》,姜山镇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已由省司法厅审定通过,并要求区政府及时公布实施。
为及时推进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按照省指导办要求,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公告(送审稿)》。
二、公告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自2019年5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围绕“整合现有力量及资源,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积极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改革办、姜山镇等单位,于2019年10月正式形成改革试点方案并经区委区政府多轮会议审议,12月初上报市政府。2020年6月,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工作要求,对执法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于2020年8月将调整后的方案上报市政府,2020年9月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12月获省政府正式批复。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等2个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的复函》,审定通过了姜山镇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等37个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80号);
2.《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等2个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的复函》;
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甬政告〔2020〕1号);
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划转的公告》(鄞政发〔2021〕14号);
5.《关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调整的公示》。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姜山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的事项按照《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等2个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的复函》执行,并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
(二)姜山镇人民政府和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依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划转的公告》《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年)(2021年1月动态调整目录)》及姜山镇和区级业务主管部门间确定的职责边界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职责;
(三)姜山镇和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协同落实事项划转工作,完善执法衔接协作机制,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姜山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公告》已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6日在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2021年5月6日,共收到并采纳建议1条,内容如下:由于事项划转数量较多,涉及领域较多,建议部门间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下步,我局将协同区委改革办、区委编办做好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姜山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姜山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公告》已发送至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截止2021年4月27日,共收到3个部门反馈,其中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无意见,区农业农村局意见1条,建议: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姜山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第十一部分农业农村中“序号2至11”职责边界清单修改为:“1.姜山镇人民政府加强相关事项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2.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姜山镇人民政府,姜山镇人民政府依法依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考虑姜山镇实际承接能力、编制人员划转情况,并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事项职责清单制定情况及溪口镇(与姜山为同一批改革试点单位)职责边界相关情况,该意见未予采纳。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