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3 16: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甬政办发〔2019〕78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提高我区劳动者技能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支持企业自主开展项目制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定位

项目制培训是针对我市“246”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急需工种、部分市场紧缺职业和新兴职业,面向特定人群开展的,以提高技能人才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为主要目的培训。项目制培训是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含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各类企业培训)的有效补充。企业项目制培训是企业自主提出培训需求,经相关备案审核程序后,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自主对企业职工开展的技能培训。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一)培训范围。为确保企业项目制培训顺利开展,鄞州区首批企业项目制培训项目,由企业在宁波市首批项目制培训清单(附件1)中选择适合企业开展的培训项目,待鄞州区发布2021年度项目制培训清单后,企业也可从清单中选择培训项目。下步将根据项目制培训开展情况,适时允许企业自行提出并申报培训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鄞州区企业项目制培训由属地在鄞州的企业(含社保缴纳在鄞州的企业、社保缴纳在市本级实际经营地在鄞州的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开展培训。企业组织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处于劳动年龄段,超出劳动年龄段,可参加培训,但不得列入补贴名单。部分特殊行业、特定人群补贴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企业项目制培训流程

(一)备案培训项目。企业确定培训项目后,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开班备案相关培训方案和计划,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公布企业名单和培训项目。

(二)组织培训考核。经审核通过并公布的企业,根据备案的培训计划,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补贴申报。培训机构向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相关补贴申请材料,补贴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补贴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划拨经费。

(四)补贴经费核拨。人力社保部门将经过审核的补贴经费核拨至企业。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

项目制培训的内容需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及后续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目录中各职业(工种)主要工作任务,一般由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培训计划中需保证一定的实操培训课时,培训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下不得少于8课时,且考核须以线下形式进行,可计入线下课时。

(二)培训班级管理要求

1.企业项目制培训班级人数规模一般控制在50人左右。

2.企业项目制培训实行开班申报制度,企业应于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项目制培训”专栏进行网上电子开班,并录入各项培训信息。

3.企业应按照经备案的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签到工作(每半天签到1次),如为线上培训课程,应做好线上培训课时记录。

4.企业项目制培训由企业依据具体培训内容组织考核,并预先向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考核方案及试题。

5.企业将考核合格人员导入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培训合格证书系统,生成统一证书编码后,向参加培训的职工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6.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培训补贴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补贴标准。举办企业项目制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相应培训学时进行补贴。培训课时达24课时(3小时对应4个课时)的,补贴300元;培训课时在24课时(不含)至36课时(不含)以内的,补贴480元;培训课时在36课时及以上的,补贴600元。

(二)申报要求。企业项目制培训结束(证书编号生成)后,由企业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上申请培训补贴,并向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补贴申请表原件、培训授课小视频(每半天1次,每次至少5分钟,线上培训的提供线上培训课时记录清单)、其他和培训相关的材料(参训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班级平均出勤率(每半天出勤率和/累计半天次数)低于70%(含)的,不予补贴。

六、其它工作要求

(一)区人力社保局将加强对企业项目制培训的动态管理。建立培训绩效评价机制,根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规模、学员反馈等情况给予综合评估。对达不到培训预期效果、出勤率低、培训口碑差、管理混乱、多次更改既定培训计划的培训企业,视情况终止培训,并列入警示名单,取消补贴资格和参加后续相应企业项目制培训的资格。

(二)开展企业项目制培训的企业应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培训项目的各类信息(项目名称、培训班次、培训签到表、培训时间、考核成绩)及参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培训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项目制培训要求组织培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宁波市首批项目制培训清单

2.项目制课程模板

3.项目制培训人员名单模板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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