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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6059547/2020-70118
组配分类 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明楼街道
生成日期 2020-0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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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明楼街道2020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16:02 来源:明楼街道

文件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编号 BYZD99P-2020-0001
文件编号 鄞明办〔2020〕12号
正文内容

2020年度明楼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明楼街道辖区内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及物业服务人员。

二、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00分

(一)窗口服务标准(10分)。

(二)保安、车辆服务标准(20分)。

(三)保洁、绿化服务标准(20分)。

(四)维修、设施维护、消防服务标准(18分)。

(五)物业收费服务标准(19分)。

(六)配合主管部门工作(13分)。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城管办、物管站具体实施,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征询意见、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考核过程由纪工委监督,物管站负责汇总。每季度做到抽查巡查全覆盖,重要节点不间断安排检查督查,相关结果一并纳入考核范围。

(二)街道城管办、物管站一季度一次日常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年终组织评议,重点对物业公司各部门运作情况、社区内居民投诉件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定结果定期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时征求联居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的意见。

(三)设立物业管理考核积分红黄绿牌制度。对年终考核85分以上的列为优秀档次,绿牌公示;对年终考核70-84分的列为良好档次,黄牌公示;对年终考核69分以下的列为合格档次,红牌公示,并在所管小区进行公告。

(四)新交付的小区不足一年的及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在该小区工作不足半年的,不参与当年度优秀评选,服务期间具体业绩累积下年度合并计算。

(五)实行分档考核。A档,适用于2011年以后交付小区。B档,适用于2001-2010年交付小区。C档,适用于2000年之前交付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结束的小区次年度进行升档考核。

(六)本考核设立负面清单扣分制,同一事件最高扣10分,扣完为止。

(1)因物业服务引起的群体性到区级及以上上访事件;

(2)因消防隐患及整治不到位而导致的重大消防火灾事故;

(3)因物业从业人员玩忽职守引发的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

(4)因物业管理问题被区级及以上媒体曝光造成影响恶劣事件;

凡符合(1)(2)(3)(4)上述情形的,实行物业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年度各类先进评选。

(5)因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等各类创建工作落实、配合不到位,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的,视情扣分;

(6)因居民多次投诉或重大有效投诉,确认是物业责任且未整改到位的,导致被街道下发整改督查单的,酌情扣分。

四、奖励办法

1、对年度物业管理考核排名A档、B档、C档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以发文发函形式上报和抄告住建、上级公司等主管部门,建议在行业、单位内评优评先、晋级提升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物业公司实行“金牌”、“银牌”、“铜牌”优秀考核,在每档每年度考核前茅的物业公司中,择优选取三家公司作为“金牌”、“银牌”、“铜牌”获奖者,并予以表彰。

2、设立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专项考核奖。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考核奖金实行分档奖励。以A档、B档、C档优秀级别中,择优评定为“金管家”称号的,奖励物业管理处主任个人每人5000元;评定为“银管家”称号的,奖励物业管理处主任个人每人2000元。分档奖励名额由物管站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统一上报党工委议定,次年一季度予以表彰奖励。

3、享受优秀物业人才待遇。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物业管理处主任和服务人员代表,定期纳入优秀物业人才库,街道层面按政策给予个人享受参加大型会议活动、推荐“二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安排工会竞赛活动等相关待遇,对物业管理单位在对外招投标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推荐。

五、惩罚规定

1、限期整改机制。评定为黄牌、红牌物业单位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由物管办下发督查单限期整改完成,红牌物业单位由街道物管站牵头负责整改达标销号,黄牌物业单位由对应社区负责整改达标销号,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予以降级处理,黄牌单位降为红牌单位。

2、物业退出机制。物业管理失信予以抄告淘汰,由物管站定期上报和抄告住建等主管部门,提出取消先进评选资格、削减政府补贴额度等负面建议并配合落实。未达到业委会物业管理工作要求或因工作失职失误引起居民业主强烈反对的,以及红牌单位连续两年公示的,街道物管站支持业委会按规定提请到期解约或提前解约物业单位、公开招标新物业单位的合理诉求,并协助推荐相关备选物业单位,对原物业单位申请实施物业退管淘汰。

3、资补约束机制。街道按规定申请支配区政府年度下拨给各类物业相关额度的政府补助补贴部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奖优罚劣,统筹使用。享受政府补贴的红牌、一票否决的物业单位,经住建部门批准,在政府补贴下发时由街道视情决定暂缓发放或扣除部分比例奖励资金。

4、审计抽查机制。每年街道根据实际,对2-3家物业单位年度使用政府补助补贴部分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5、强制约谈机制。被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督查整改、或群众投诉长期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街道办事处联合派出所、物业办、综合执法中队予以行政问询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达到行政处罚条件一律严肃处理。

六、本考核办法最终解释权在明楼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


附件1:明楼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2:明楼街道物业小区ABC分档

附件3:明楼街道住宅小区物业考核评分表

附件4:明楼街道住宅小区物业考核评分汇总表

附件5:明楼街道物业管理负面清单三色公示(样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明楼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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