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明楼街道2020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鄞明办〔2020〕12号)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激发物业管理活力,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形成争先创优的行业氛围,根据上级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监督管理
二、文件修订依据和过程
(一)修订依据: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鄞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鄞物办发〔2019〕1号)制定。
(二)明楼街道办事处从2020年年初开始调研,在2020年5月初形成修订初稿,经反复研究探讨,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最后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办法主要包含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奖励办法、惩罚规定等方面内容。
四、其他事项
本清理结果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具体由明楼街道司法所负责解释。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明楼街道2020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鄞明办〔2020〕12号)解读机关为明楼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李晔 联系方式:0574-8836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