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街道编制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三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街道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公开政府信息;

本街道在指定地点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潜龙巷26号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74-87372382;传真号码:0574-87372382;办公时间:夏季 8:30-12:00  14:30-18:00;冬季 8:30-12:00  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三)信息分类和编排

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把信息划分为主题分类、机构分类、体裁分类、服务对象分类四种类别,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快速定位获取政府信息。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进行编排,具体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年度报告等内容。其中,机构概况主要公开街道名称、地址、网址、电话、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内容;法规公文主要显示文件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工作信息包括通知公告、工作进展、计划总结三个子栏目;人事信息主要公开街道的人事任免;财政信息主要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内容。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

(二)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鄞州区百丈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三)申请方式

向本街道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街道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街道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咨询电话:0574-87372382;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从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受理机构递交,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潜龙巷26号。联系电话:0574-87372382;传真号码:0574-87372382;邮编:315040。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咨询电话:0574-87372382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潜龙巷26号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冬季 8:30-12:00  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办理及期限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鄞州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鄞州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

百丈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街道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七)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和保障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9188620,传真号码:0574-87523750,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邮政编码:315100。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为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潜龙巷26号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0574- 87372382

传真:0574- 87372382

电子邮箱:bzjddzb@163.com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冬季 8:30-12:00  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近公交:
       鄞州人民医院(舟孟北路)站点:(3路、135路、135-1路、138路、15路、302路、354路、357路、506路、516路、517路)。

鄞州区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doc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doc

鄞州区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鄞州区百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