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鄞州区邱隘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1:30 13:30-16:30);联系电话:0574-88412733;传真号码:0574-88412959,通信地址: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邮政编码:315101,电子邮箱地址:qaz@nbyz.gov.cn。可乘坐129、116路公交前往。

        二、政府信息分类与获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的要求,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和政务“五公开”进行编排。其中,组配分类有“法规文件、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报告、省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省政府领导及分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机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省政府会议的主要内容、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政府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省政府预算、决算报告、省政府办公厅预算、决算信息、省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省政府人事任免”等内容;政务“五公开”分类有“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内容。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2种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为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简练性,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首页(http://www.zj.gov.cn),设计了“浙里看”“浙里办”“浙里问”三大版块,重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问政参政等内容和服务办事功能。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部门

责任处室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为三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公开范围:

 (1)机构概况

 (2)法规公文

 (3)政府政策

 (4)工作信息

 (5)人事信息

 (6)财政信息

 (7)社会监督

 (8)年度报告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要通过鄞州区邱隘镇政府门户网站和镇政府政务公开专区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站地址为: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42495/index.html;镇政府政务公开专区为:鄞州区邱隘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1:30 13:30-16:30);联系电话:0574-88412733;传真号码:0574-88412959)。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3.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制定的《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申请人向邱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联系电话:0574-88138936。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受理机构递交,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地址: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联系电话:0574-88412733;邮编:315100。

3.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地址: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受理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1:30 13:30-16:30);联系电话:0574-88412733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2提出申请时,受理工作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受理点接受核实。

       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但是对第2、3项内容,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

       二、获得政府信息的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情况较为复杂,可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申请人后延长答复期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的时间依法不计入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情形。

邱隘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四、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9188620,传真号码:0574-87523750,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邮政编码:315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doc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doc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