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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120029697718/2026-1010577398
组配分类 决策预公开(网络征集)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6-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征求《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意见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5 09:27 来源:区司法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6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传真:0574-89189491

    2.电子邮箱:nbyzsf@126.com

    3.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15100

    4.联系电话:0574-89189477;联系人:周晶晶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6日

    鄞州区司法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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