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公布一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四)
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范化解工业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鄞州区现对5条企业排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布,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宁波市鄞州某汽车配件厂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激光切割机床操作工未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上岗。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宁波某机械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喷漆间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未开启使用。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机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七)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以及,第十四条:“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宁波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压铸车间使用天然气,燃气总管未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机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五)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
四、宁波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园区)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出租方未对承租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宁波某钢构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车间喷漆区域可燃气体报检测警器未通电。
解读:上述隐患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机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七)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以及,第十四条:“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