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潘云达)

发布日期:2025-10-09 15: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于2025年09月25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潘云达于2025年9月13日下午2点00分左右,参加单位组织的运动会,比赛场地为华贸外国语学校体育馆,在25米接力赛比赛过程中,意外摔倒受伤,经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诊断为:

1、双侧桡骨远端骨折;

 2、双侧尺骨茎突骨折;

 3、开放性面部损伤;

 4、创伤性牙折断。

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潘云达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