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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12002969085X/2026-101048386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6-0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开征集鄞州区线上家电家居数码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04 15:30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有效激发消费潜力,全面提振消费市场预期和信心,拟于2026年开展线上家电家居数码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范围

1.注册在鄞州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主营线上家电家居数码销售业务。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稳定的发放和核销消费券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具备数电发票开具能力和一定账期的垫资能力,严格遵守政府相关规定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提交消费券补贴申报资料。

3.具备代发机构接入条件或愿意配合完成技术对接。

4.自愿参与,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承诺诚信经营,保证商品服务质量,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5.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6.愿意按活动发放条件配比资金。

7.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二、活动参加须知

1.代发机构:另行通知。

2.资金结算:优惠部分资金由政企按照2:1的比例承担。优惠部分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我局将根据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审核结果拨付政府承担部分。

3.对接能力: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4.平台要求:参与商户须配合完成线上平台技术对接,确保消费券核销系统正常运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

2.报名资料:(1)《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方式:请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纸质件,经报属地街道初审盖章后,于2026年2月5日前提交至区商务局(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607办公室),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zswxfcj@163.com。

联系人:车老师;电话:0574-89292905。

附件:企业申请表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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