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2002969085X/2026-1010483867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关于公开征集鄞州区线上家电家居数码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2026-02-04 15:30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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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有效激发消费潜力,全面提振消费市场预期和信心,拟于2026年开展线上家电家居数码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范围 1.注册在鄞州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主营线上家电家居数码销售业务。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稳定的发放和核销消费券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具备数电发票开具能力和一定账期的垫资能力,严格遵守政府相关规定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提交消费券补贴申报资料。 3.具备代发机构接入条件或愿意配合完成技术对接。 4.自愿参与,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承诺诚信经营,保证商品服务质量,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5.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6.愿意按活动发放条件配比资金。 7.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二、活动参加须知 1.代发机构:另行通知。 2.资金结算:优惠部分资金由政企按照2:1的比例承担。优惠部分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我局将根据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审核结果拨付政府承担部分。 3.对接能力: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4.平台要求:参与商户须配合完成线上平台技术对接,确保消费券核销系统正常运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 2.报名资料:(1)《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方式:请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纸质件,经报属地街道初审盖章后,于2026年2月5日前提交至区商务局(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607办公室),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zswxfcj@163.com。 联系人:车老师;电话:0574-89292905。 附件:企业申请表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 2026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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