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8 08: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万个一次性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龙腾路123号

宁波鸿伟塑胶有限公司

宁波鸿伟塑胶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龙腾路123号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为4500m2,企业将购置一步法挤出吸塑成型机、塑料气压热成型机、冲压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500万个一次性餐具的生产能力。

1、废气治理措施 吸塑废气、硅油废气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废气、粉碎粉尘、油品挥发废气产生量小,经机械排风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加强管理。 4、固废治理措施 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9-08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0574-88225125    传真:0574-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