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8 08: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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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件磁性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时代路51号2幢3楼

宁波中科博纳磁电有限公司

宁波中科博纳磁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通用零部件生产的企业。现企业拟投资350万元,租用厂房进行生产制造通用零部件,总建筑面积约4185.9平方米,年可产30万件磁性组件。

1、废气治理:注塑废气统一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其中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要求。粘合、点胶废气、切割时产生的油雾和粉碎粉尘,企业采用车间机械排放的方式进行通风。 2、废水治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治理: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①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运。②废多线油、磁泥、脱胶废液、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油桶、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③废木屑、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7-08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