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医保服务再升级

生育津贴“直达”个人账户

发布日期: 2025-07-03 08: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日报社

7月1日10时许,随着一声短信提示音,我区某单位的职工周女士个人账户收到一笔27059.90元资金。这笔二胎生育津贴,让她感受到医保政策的温度和速度,这也是我区首笔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的生育津贴。

作为我区首位享受生育津贴“直达个人”服务的女职工,她的津贴是按照203天产假标准计算的。她表示,生第一胎时她申请生育津贴不仅流程复杂,还得经过单位,到账时间也较长。现在生育津贴不仅“免申即享”,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从提交材料申请到津贴到账不超过7个工作日。

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从7月1日起,已按规定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可由参保人员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区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以往生育津贴发放先拨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给个人,整个流程耗时较长。如今通过端口改造和流程再造,实现了生育津贴“一键直达”个人账户,提升效率的同时,也确保了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