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4 08: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万套新能源车用执行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萧皋西路501号

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

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及零部件制造。企业原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潘火工业区,原有《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汽车镜面驱动器及后视镜总成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于2006年11月通过生态环境局审批,同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现企业拟调整生产内容、扩大产能,购置新设备并搬迁至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萧皋西路501号关联企业宁波精成车业电机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搬迁后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万套新能源车用执行器,原址不再生产。

承诺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好相关环保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7-14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