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9 09: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万套水凝胶医疗器械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凤起路65号鄞工凤起产业园1号楼第15层

宁波清源泰硕生物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清源泰硕生物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30日,系由清华大学生物制造中心的创业团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而成立的高科技创新企业。企业专注于生物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命科学仪器以及类器官产品的研发和产品转化工作,研发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高分子可降解材料和智能化科学仪器这两个领域。宁波清源泰硕生物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广大的患者、医疗机构以及生命科学研发机构提供服务,旨在为患者带来显著的临床获益。 现由于生产需要,企业决定投资328万元,实施“年产1万套水凝胶医疗器械生产线技改项目”(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503-330212-07-02-750115),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隔离保护水凝胶10000套、生物支架材料2000套、负压罐10000套的生产规模,GelMA研发小试5kg的研发规模。

1、废气 G1溶液配制废气、G2打印废气、G3冻干废气、G4合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G5分装粉尘、G6过筛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W1 清洗废水、W2 浓水直接纳管排放;W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 合理布局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部靠;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各设备平稳运行;生产时尽量保证车间门关闭。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北侧,面积20㎡;过筛废料、一般包装物等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北侧,面积约5.7㎡;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等收集后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土壤、地下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清洗废水、浓水纳管排放,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管排放,不会发生地面漫流现象或产生垂直入渗影响;车间地面硬化,化粪池、生产车间以及相应管道均做好防渗措施,原料均存放于室内仓库,不露天堆放,并且规范生产车间的运行管理,避免污染物事故排放;对于可能的污染途径,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6、环境风险 厂区合理布局。注重运输、输送过程安全过程。注重危险物质的储存、使用过程,加强监管。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制定有效事故应急行动方案。制定泄漏应急措施。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其他 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生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报批;项目建成投产后,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自主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6-09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