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24年度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推荐名单企业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4 10: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4〕5号)《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鄞州区“中国制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鄞经信〔2024〕78号)等文件精神,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单项冠军、市级单项冠军重点培育、潜力型培育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首次列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推荐名单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首次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差奖励。

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函〔2024〕110号),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3家首次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奖励,合计金额80万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4〕317号),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7家首次列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奖励,合计金额70万元。

根据《宁波市经信局关于推荐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报告》(甬经信〔2024〕17号),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8家列入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推荐名单的企业进行奖励,合计金额40万元。

以上资金共计190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资金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6921)。

附件:2024年度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推荐名单企业 .docx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