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严莎莎)
发布日期:2025-06-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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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书院于2025年05月30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严莎莎于2025年5月8日上午08点03分左右,带领学校健美操校队学生参加鄞州区中小学健美操比赛,在蓝青学校二楼篮球馆指导学生动作时摔倒,致其膝部受伤,经宁波明州医院诊断为膝关节损伤(右膝),半月板损伤,膝关节后十字韧带扭伤。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严莎莎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