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签署《宁波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合作协议》
5月21日上午,鄞州区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共同签订《宁波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沈敏出席并讲话。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十一,区领导陈兴立、黄健、林丹枫、陈建恩、王相东参加。
根据协议,双方将依托鄞州区经济、产业、区位、政策等优势以及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合作、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等方面资源,围绕低空经济前沿技术领域,在鄞州区共同建设集“研发-转化-孵化-产业化”于一体的研究院,将其打造成为省市低空经济人才引育高地、科技创新高地、技术服务高地和产业孵化高地。
针对下步校地共建宁波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工作,沈敏希望校地双翼齐飞、双向奔赴。突出人才智力支撑,发挥院士、教授的良好口碑和聚才效应,不断壮大“专业人才库”和“专家智囊团”,合力推动低空经济向新而行;突出平台强链支撑,以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为主平台,引导大企业、好项目、新产能加速集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合力推动低空经济向实而进;突出应用场景支撑,拓展旅游观光、夜景表演、物流配送等应用场景,加速释放低空领域的经济效益,合力推动低空经济向高而攀。
希望校地双管齐下、双向发力。打造更多“拳头”产品,聚焦鄞州所需、学院所能,联合开展基础性研究攻关,推动更多研究成果向企业转移、向产品转化,助力鄞州打造低空经济高地;探索更多“未来”应用,积极参与基础设施网、航路航线网、飞行服务网建设,聚焦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加速形成一批“未来”应用成果;打造更多“行业”标准,以全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为契机,探索开展基础设施、空域管理、检验检测、人员管培等领域标准制定,着力形成行业标准体系。
希望校地双方携手、双向共赢。强化要素保障,整合各方力量搭建孵化加速平台,加快形成低空经济的先发之势;优化服务保障,开辟低空经济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做优“播下一颗种子、长出一片森林”的双创生态;深化校地协作,探索构建信息共享、难题共破等机制,争取更多重大试点突破落地,形成“低空经济看鄞州”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