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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16 09: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鄞州区卫健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社〔2025〕465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3万元,用于支持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支出列报“210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功能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甬财社〔2025〕465号文件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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