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周鹏)

发布日期:2025-06-16 15: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06月11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周鹏于2025年5月30日19时40分左右,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8号楼1号场参加鄞州区第十七届运动会成年部篮球竞赛时,与对方球员碰撞导致面部受伤,经宁波市第六医院诊断为面部裂伤。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周鹏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