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 2025-06-13 08: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日报社

6月12日下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学习会举行。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沈敏主持会议并讲话,杨慧芳、郑坤法、余宁出席,张尚兵、刘学文作交流发言。

沈敏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着眼保持文物工作方针的稳定性延续性,体现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新要求,对赓续中华文脉、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上下必须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沈敏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在学好用好法律上下功夫。以法为纲、全面学法,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通过多种形式讲清楚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么保护以及违法后果,让文保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以行践知、全程用法,将法律要求贯穿于文物保护利用的全过程,在规划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出让、项目审批等环节,严格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程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深挖文化禀赋,在活化转化资源上下功夫。一手抓基因解码,深入梳理、研究、阐释我区文物资源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基因,持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全力打造一批具有学理深度的理论成果、创作一批具有历史厚度的文艺精品、谋划一批具有时代温度的红色场馆。一手抓文化赋能,加快文化新地标建设,提升对“名片型”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水平,支持利用文物建筑开办展陈馆、文化创意空间等,开发具有鄞州特色、市场欢迎的文创产品,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

要深推机制建设,在抓实压实责任上下功夫。联动聚合力,健全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纪委、督考要持续完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文保工作常态长效。联审严把关,启动工程建设前,必须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前置要求,按照“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要求,审慎做好文物迁移保护等事项审批,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