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1 09: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0万件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梅溪村

宁波市鄞州派合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派合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主要从事液压机械及元件制造。本次拟投资11000万元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梅溪村河头路76号(原潘一工业区)地块新建厂房,购置若干机加工设备、退火炉以及超声波清洗设备实施“年产1500万件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项目”。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VOCs、颗粒物和超声波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VOCs,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环保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仅生活污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新周净化水厂处理。 3、噪声治理 1)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班制;2)高噪声设备设减振措施;3)加强生产管理。 4、固废治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含油废金属静置滤油后与收集的废金属屑外售,其中含油废金属需按危废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废切削液、超声波清洗废液、废空桶、废油、含油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其他 1)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发生重大变更,将重新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我单位同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6-11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