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915/2025-126296 |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5-05-21 11:14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姚春梅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您在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提交的第237号提案《关于推进秸秆焚烧合理利用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市领导多次对秸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秸秆治理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进,加强露天焚烧治理,实现秸秆科学利用。近年来,我区坚持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抓手,强化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持续提升秸秆禁烧监管水平。 一是技术赋能,加强资源利用。制定《2024年鄞州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鄞农发〔2024〕71号),建立差异化扶持机制,重点培育秸秆打捆企业、规模农户等市场主体。创新实施分类处理:针对规模种粮主体推行“早稻小麦秸秆翻耕还田+晚稻秸秆离田”模式,对分散农户采取“自行离田+冬耕”措施。财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2025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较2024年增长38%,达484万元,为秸秆资源化利用提供支撑。强化产学研结合,区农业农村局与高等院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8.92%,离田利用率提升至32%。 二是联动管理,推动焚烧管控。自2021年起,区综合执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秸秆、生活垃圾焚烧专项执法工作,对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行为及时劝阻,对逾期不改正或者严重影响大气质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24年,办理焚烧案件36件,处罚19680元。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专项行动期间,共开展巡查任务1016次,扑灭明火1325起,宣传教育794人。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属地镇街、村委会及社区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在日常巡查中坚持“积极普法,主动履职,共管共治”工作原则,入村下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2024 年开展13场培训,覆盖超1000人次。加强示范带动,创建“1+N+M”技术推广模式(1个专家团队服务N个示范大户带动M个普通农户)。运用农机横幅、定点短信等宣传手段,2024年发送信息1万余条。 随着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力度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已有明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也实现显著提升,我区PM2.5浓度连续五年呈下降趋势。同时,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过量还田、病虫害隐患等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继续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利用技术。依托农业部门的技术力量,大力开展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攻关,加快对秸秆机械化粉碎(快速腐熟)还田病虫害问题的研究,减少秸秆还田利用的负面效应。加强产学研结合,探索适合鄞州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争取在秸秆能源化、饲料化、燃料化以及工业化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上取得新突破,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撑体系。 二是依法推进焚烧管控。进一步建设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监控网络体系,优化全域监管运行,坚持日常巡查工作,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强化重点时段联合巡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依托乡镇、村社为主体的网络化管理,构建覆盖全区的“1530”闭环处置机制。 三是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加大对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环节的扶持力度,完善对秸秆离田、打捆、运输、加工全链式补贴体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向上沟通,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进一步论证秸秆可控有序焚烧的可行性。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结合,广泛利用专题培训、入户宣传等形式,有效提升农户参与度,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理念全域渗透,加大违法秸秆焚烧行为曝光力度,深化群众环保意识,从源头上规范农村秸秆处理途径。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能对环保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傅龙炜,电话:8929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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