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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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于2025年05月07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徐巧华于2025年04月10日凌晨1点16分左右,在单位十楼交接班后,去输液室准备物品时摔倒,致其头部受伤,经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徐巧华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