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件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龙腾路15号 | 宁波市鄞州亿登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亿登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在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东林寺村(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龙腾路15号)拥有2栋3层的厂房,成立至今主要进行厂房租赁活动,目前租赁给宁波市鄞州姜山源腾五金件厂(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根据企业自身规划,预计2025年现有租户租赁到期后收回厂房,并要求其清空厂房。企业拟投资350万元,采购相关注塑机、喷涂生产线、镀膜机等相关设备,实施年产1000万件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有:注塑、UV漆/水性漆喷涂、固化/烘干、真空镀膜等。 | 无 | (1)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注塑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拌料粉尘、粉碎粉尘和火焰预处理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2条喷涂生产线产生的涂装废气经喷房自带的水帘柜除漆雾后,分别经2套涂装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高空排放;抽真空废气经设备自带油烟分离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①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4-29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