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李宁宁)

发布日期:2025-04-10 16: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中心初级中学于2025年04月07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李宁宁于2025年03月11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在学校操场进行初三年级体测成绩登记工作,操场主席台送完材料下楼时踩空,致其左足受伤,经鄞州区钱湖医院诊断为足挫伤,跟骨骨折。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李宁宁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