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什么时候休,谁说了算?

发布日期:2025-04-01 08: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员工想把13天婚假与春节长假连休21天,公司却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导致劳动合同提前解除。3月7日,当事人小方向鄞州区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2024年1月,小方领证结婚但未休婚假。当年9月27日《浙江省婚假规定》出台后,小方看到,在新规出台前登记结婚未满一年的仍可以享受13天婚假,于是在今年春节前向所在的公司申请婚假,并计划与春节假期连休,但公司以人手不足为由拒绝批假。

“不是不让她休长假,主要是因为过年期间订单量大,一些外地员工提前回老家过年,所以希望本地员工尽量错开时间休假。况且她是2024年6月才入职的,在原先的单位有没有休过婚假我们也不清楚。”该公司负责人向仲裁员解释。

“在新员工入职时,你们有没有核实当事人可以享受的休假权益,比如是否符合婚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假等条件,是否符合当年度休年休假条件,以便后续统筹安排休假?”面对仲裁员的发问,该负责人一时语塞,表示一般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只是看一下原单位的离职证明,确认一下社保,并没有考虑上述问题。

经过仲裁员调解,该负责人意识到简单地以人手不足为由拒绝员工休假确有不妥,并同意给予小方5000元经济补偿;小方也认识到,在公司订单多、人手缺时请长假也不是很妥当,愿意接受补偿方案。双方达成和解。

婚假什么时候休,谁说了算?

区人社局的仲裁员表示,从小方的案件上看,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都要换位思考,作为员工,请13天的婚假时要考虑一下,是否会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作为企业,也要考虑员工的感受,是否可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折衷方案。

企业应不断优化员工休息休假的具体规定,细化休假种类、资格要求及审批程序,同时更新员工休假档案,预先审核婚假、育儿假等资格条件,以便后期统筹安排。在休假方式上,应给予员工与企业协商的自由,允许选择一次性休完或分段休假。对于特殊岗位确需调整休假计划的员工,企业应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补休或补偿方案,以平衡员工需求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实现双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