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5-12545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甬鄞市监罚催〔2025〕17号)公告送达 |
发布日期: 2025-03-28 14:54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宁波普音玩具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8月2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鄞市监处罚〔2024〕77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50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50000元。共计1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甬鄞市监罚催〔2025〕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自公告发布起经过三十日本《催告书》视为送达。 联系人:余月定 张国献 联系电话:0574-88384397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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