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鄞州区内五类慢性病常用药品配备统一目录(2025年版)遴选原则公示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浙江省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实施“慢病配药更省心”便民惠民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4〕52号)文件以及省卫健委10月14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有效破解群众反映的“基层配药难”的问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更好地满足群众实际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慢病”药品,最终形成鄞州区五类慢性病常规药品统一目录(2025年版)。现将相关遴选原则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26日至4月2日。联系电话:0574-87418658。邮箱:348762613@qq.com。
鄞州区内五类慢性病常规药品统一目录
(2025年版)遴选原则
一、目录目标
为规范区域内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和骨质疏松五类慢性病的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可及,畅通区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进一步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二、适用范围
制定的目录适用范围主要为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东钱湖镇中心卫生院。区内其他公立医疗机构需配备使用五类慢性病常规药品的可参照执行。
三、药品遴选原则
1.本次遴选5类慢病常规药品共计通用名203种,其中:高血压通用名药品72种,糖尿病通用名药品63种,高血脂通用名药品19种,慢阻肺通用名药品29种,骨质疏松通用名20种。同一通用名下的注射剂和口服片剂分开进行遴选。不属于203种通用名药品不在本次慢性病统一目录遴选范围。
2.通用名无论是否包括国家集采药品、国谈药品,原则上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3.国家集采和国谈5类慢性病药品自动入选本目录。
4.如目前某通用名下药品配备使用的品规未超过3规,目前配备使用的品规直接入选本目录。
5.对于《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区主要慢性病常规药品统一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2021版目录》),以及2024年印发的《宁波市鄞州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鄞州区医共体过渡期“两慢病”常用药物增补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2024增补目录》)内通用名药品,近一年内有使用量且能稳定供应的,直接入选本目录。
6.对于增补对象不在《2021版目录》和《2024增补目录》通用名目录内的药品,可在目前配备使用的品规药品进行增补,不超过一品三规。如药品品规数超过增补的品规数,按照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原研药)(50%)、价格(20%)、配备使用情况(30%)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自高到低予以增补,并兼顾药品的不同规格和剂型。
7.如按照以上规则某通用名下药品仍未达到1品3规,可在其他品规药品进行增补,按照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原研药)(50%)、价格(50%)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自高到低予以增补,并兼顾药品的不同规格和剂型。
附件1 2025年鄞州区慢性病高血压药品通用名清单.docx
附件2 2025年鄞州区慢性病糖尿病药品通用名清单.docx
附件3 2025年鄞州区慢性病高血脂药品通用名清单.docx
附件4 2025年鄞州区慢性病慢阻肺药品通用名清单.docx
附件5 2025年鄞州区慢性病骨质疏松药品通用名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