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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3月24日至4月13日禁火
发布日期: 2025-03-25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日前,区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通告规定,禁火期为3月24日至4月13日,禁火区域为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通知指出,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六大禁令”: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在上坟祭祖中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在野外烧烤、玩火、放孔明灯;严禁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对违反禁令者,我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禁令的,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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