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含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等)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15: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现就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含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相应能力的申请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JLD-2025202

2、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含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等)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4、比选内容:

标项号

比选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标项一

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含成员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含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等)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需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比选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80000元/年

标项二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含成员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含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等)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需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比选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75000元/年

(注:申请人可就其中1个标项参加投标或同时参加2个标项的投标,但1个申请人仅能中标1个标项)

5、合格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所有标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比选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16时止(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售价:每个标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汇入如下账户(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比选(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账户名称:孙怀颖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兴宁支行

账号:6223160026511089

注:(1)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ZJLD-2025202

(2)申请人须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①汇款底单②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报名标项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2924343545@qq.com,并电话18368404146确认。逾期提交材料的比选人将拒绝其投标。

7、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8、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8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8楼会议室。

10、其他注意事项

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号楼三楼

联系人:徐工、孙工、郑均华、王惠军、宋涛、屠裕忠

电话:18368404146、1395780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