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9 08: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阪藤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源路818号1号楼504室

浙江阪藤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阪藤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丙烯酸乳液的研发和应用研究,企业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宁波佳虹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源路818号1号楼504室的部分闲置厂房(本项目实验室区域建筑面积约416平方米,其余区域为办公室)进行检测实验活动,实施浙江阪藤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将落实环评文件中的环保措施,项目在建设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运行后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3-19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