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老江东片)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信息公开,欢迎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对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老江东片)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内容:为保障老江东片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增强老江东片排涝调蓄能力,新建调蓄水闸16座,以及配套雨水管道改造提升总长7.8公里等。工程总投资20105.54万元。
1)在老江东片周边沿杭甬高速~铁路~世纪大道建设调蓄水闸8座,总净宽150m,其中2座为钢坝型式总净宽80m,闸底高程为-1.87m;其余6座为装配式翻板闸门总净宽70m,闸底高程为0.00m;
2)为再分片调蓄,在小塘河以北建设分片调蓄水闸8座,总净宽53m,均为装配式翻板闸门,其中宁东河闸、闻江岸河闸、矮柳河闸、罗家河闸闸底高程为0.30m,南北河闸、东柳坊河闸、沧海河北闸、王家弄河闸闸底高程为0m;
3)提升老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提升雨水管道7.8公里。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编号 | 街道或乡镇 | 行政村或社区 |
1 | 钟公庙街道 | 钟裕社区 |
2 | 百丈街道 | 朱雀社区、宁舟社区、中山社区 |
3 | 东柳街道 | 月季社区、太古城社区、园丁社区、东柳坊社区 |
4 | 福明街道 | 张隘社区、福城社区 |
5 | 潘火街道 | 潘火桥社区、王家弄村、雅苑社区、小花园村 |
6 | 中河街道 | 锦寓社区、宋诏桥社区、凤凰社区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情况
1)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常性围堰排水、施工泥浆水及污泥固化产生的尾水等。在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燃油废气等,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设备、车辆运行噪声,可能对临近敏感目标会产生一定影响,在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其影响。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方、泥浆和废机油、浮油等,落实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工程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和植被均得到恢复,对陆域生态影响较小。施工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为围堰工程等导致水体悬浮物增加,影响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导致部分水生生物的损失。施工活动结束后,影响区水质会逐渐恢复到现状水平。
2、运行期环境影响情况
本工程是宁波市清水环通一期工程的子工程,可增强老江东片排涝调蓄能力,同时对老江东片区水位、流速等水文情势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通过调蓄可增加内河水体水动力,有利于改善水质。
本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闸运行过程中风机、渗漏排水泵噪声,源强在75~85dB,厂界及敏感目标噪声可满足相应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措施
时期 | 环境要素 | 主要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施工期 | 大气 | 1)做好8个100%。2)采用轻质柴油。 | 减缓影响 |
地表水 |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附近市政污水管道;2)设备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 3)泥浆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泥浆固化后尾水经沉淀后回用;4)材料堆放径流采取防冲刷措施;5)经常性围堰排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回用后仍有多余的排水纳管。 | 减缓影响 | |
声环境 | 1)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3)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 | 减缓影响 | |
生态 | 临时占用区域的表土和植被施工结束后恢复。 | 减缓影响 | |
固废 | 1)一般土石方、固化泥浆外运综合利用或处置;2)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清运;3)建筑垃圾由当地政府负责回收和处理。4)废机油、废浮油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 |
营运期 | 声环境 | 选购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高噪声设备采取防震隔振、消声措施 | 减缓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和三区三线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相关水利规划,从预测的结果来看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时”,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且工程运行后可增加老城区河网水系排涝、调蓄能力,对老江东片河网水质起到改善作用。因此,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清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 87406174 电子信箱:879941124@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4-55000172 反馈信箱:564950142@qq.com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清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