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4 09: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00万套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仁久村

宁波重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重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餐具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仁久村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12108.86m2,购置注塑机、印刷机等设备,实施年产4000万套餐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将落实环评文件中的环保措施,项目在建设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运行后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3-14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