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鄞法联办〔2025〕1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委讨论,编制形成《2025年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5年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预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预决策事项目录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1日
2025年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编号 | 决策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长实棚改安置房东侧及北侧绿化 | 鄞州区 住建局 | 城乡建设科 | 《宁波市鄞州区陈婆渡东地段(YZ09)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6年6月 |
2025年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预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预决策事项名称 | 预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鄞州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操作指南 | 鄞州区政府 | 鄞州区住建局 |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4】10号)、《宁波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8月完成文件起草;9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10月提交区政府审议和发文。 | 《宁波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起草 |
2 | 鄞州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及保障实施有关事项 | 鄞州区政府 | 鄞州区住建局 |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4】10号)、《宁波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试行)》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9月完成文件起草;10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11月提交区政府审议和发文。 | 《宁波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试行)》正式出台后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