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7 08: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鄞州区YZ04-01-f14地块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湾底村

宁波蓝青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拟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湾底村YZ04-01-f14地块建设新蓝青教育中心(单独新建教育中心,与现有的宁波市鄞州蓝青小学项目不属于隶属关系),面向全社会初中生提供课后辅导教育,提供文化类、实验类、体艺类教学场地。本项目规模为18个班,学生共1820人,教职工180人。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2-27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