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钱莉、周容彬、唐秀珍)

发布日期:2025-02-26 16: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于2025年02月21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钱莉于2025年01月26日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居住地(东湖花园三期226号1801室)前往单位(鄞州区百丈东路251号)上班,上午7点55分左右,骑行至医院地下停车库下坡时摔倒受伤,经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断为牙折裂,面部损伤。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百丈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02月20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周容彬于2025年01月24日前往鄞州区政府参加区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16点左右会议结束后,出区政府大门处时绊倒扭伤右脚,经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断为踝扭伤,距腓韧带损伤。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宁波市鄞州区红十字会于2025年02月19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唐秀珍于2025年01月24日上午11点10分左右在单位洗手间摔倒受伤,致其左足损伤,经宁波明州医院诊断为下肢损伤(左足),足骨折(左)。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钱莉、周容彬、唐秀珍三位同志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4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