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冬日养生需谨慎 法理兼顾解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邱某前往东胜街道的一家养生馆做拔火罐理疗。过程中,由于技师马某操作不当,火罐内酒精不慎溅到邱某身上,导致其背部和手臂多处烫伤。事故发生后,邱某立即到医院接受治疗。
然而,尽管养生馆和技师承认操作失误,但就邱某提出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却不愿予以全部认可,双方几次商讨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逐渐激化。一气之下,邱某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到场后,及时劝阻双方的不理智行为,并将本案移送至东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过程】
一、倾听各方说法,研判责任归属
东胜街道调委会在接到案件后,分别向养生馆负责人、技师马某、邱某当面沟通并初步了解到:养生馆负责人称自己已经垫付了医药费2000多元,剩余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技师马某承担;马某表示愿意赔偿,但确因为自己是单亲家庭,还要承担抚养两个孩子的重任,只能给出1500元赔偿金;受害人邱某则认为,自己已经体谅马某的不易,从最初的赔偿金8000元退让到6000元。三方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上各执己见,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综合各方意见后,认为判断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责任划分是化解纠纷的首要关键。马某作为操作技师,理应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其操作不当,对邱某的受伤存在重大过失。然而,马某系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公司后续可向重大过失的马某追偿。
二、明确赔偿金额,法理兼顾情理
明确责任划分后,调解员与养生馆负责人多次协商沟通,就赔偿金额和赔偿项目进行深入讨论,并通过释法说理,最终劝说负责人同意向邱先生先行赔偿。关于技师马某的工作失误,再由养生馆按照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问题,调解员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养生馆因工作人员过错侵害了邱先生的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医疗费外,养生馆还应赔偿邱某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调解员根据邱某提供的医疗费用单据、工资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经核算,赔偿款共计约6000元。
考虑到技师马某确有家庭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项,调解员与邱某也积极沟通,劝说他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适当做出些退让。在经过长达4小时的调解会议后,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
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一、由养生馆一次性赔偿邱某各项损失合计5000元(其中养生馆承担2400元,技师马某承担2600元);二、技师马某应承担的赔偿款在其下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案例点评】
本案涉及三方当事人,必须首先明确各方的责任划分,才能为后续的矛盾化解打下基础。在法定的责任背后,调解员也要从人情事理出发,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努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同时,本次案例也为理疗服务经营者提高安全保障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敲醒了警钟,提醒经营者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流程操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