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2000吨机械工程配件生产线迁建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大嵩盐场 | 宁波履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宁波履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公司原厂址位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启航北路378号,该厂区的年产7000吨机械工程配件项目目前已停产,企业原项目环保手续情况见下文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章节。现企业拟投资750万元,租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大嵩盐场的闲置厂房,购置浸漆流水线、热处理线等设备,开展年产12000吨机械工程配件生产线迁建项目 | 无 | 我单位同意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并承诺做到如下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抛丸粉尘经抛丸机排气管直接通至二级滤筒除尘装置(TA001)进行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调漆废气、浸漆废气通过浸漆间整体收集,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后最终经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处置方法: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或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中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2-25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