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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4年12月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和2024年12月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12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审办:

为推进我区家院互融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专业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家院互融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18〕70号)、《鄞州区家院互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细则(修订)》(鄞民〔2024〕18号)、《鄞州区老年照护等级评估工作实施细则》(鄞民〔2018〕83号)和《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家院互融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鄞民〔2023〕151号)等文件精神,对享受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实施专项补助,下拨2024年12月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1173379元,其中市级补助425460元,区级补助747919元,另外需要镇(街道)配套193818元。下拨2024年12月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资金1450元。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12月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1.wps

             2.2024年12月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资金汇总表附件2.wps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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