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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3 15: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鄞州区卫健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社〔2024〕1172号),经研究,现将此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735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271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464万元。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支出列报“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资金发放。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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