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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8247514/2025-0048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鄞州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02 17:21 信息来源: 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 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鄞经开〔2025〕1号

各科室、中队、派出所、各企业:

现将鄞州经济开发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1月02日


鄞州经济开发区

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


2025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又将迎来经营旺季,为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给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和谐的节日氛围,特制定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主题

不放烟花爆竹,杜绝非法违规。

二、宣传教育重点

各科室、中队、派出所、各企业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不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及公交站台、商场等LED广告屏等各种媒体,通过播放动漫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发送微(短)信和走企入校告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安全带来的威胁,对空气环境造成的危害,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销售燃放有关规定,提升广大市民对合法经营零售店的知晓度,严禁网络销售,大力倡导不放烟花爆竹,杜绝非法违规,确保辖区内人民欢度佳节。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领导小组

组  长:钱连波

副组长:娄伟京、芦涛、诸迪锋、励勇

成  员:汪洋、朱文杰、宋伟、张亮、戴红辉、罗向荣、陈威、张帆、张非弛

四、宣传教育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新闻媒体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烟花爆竹中心城区禁售禁放、其它区域倡导不放烟花爆竹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响应不放烟花爆竹的倡导;对违法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及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报道,以大力震慑不法行为。春节旺季时段,在电视上滚动播放动漫宣传教育片和宣传标语。(牵头领导:娄伟京,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网络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媒介作用,开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专栏,利用微信、电话等形式实时发布相关信息,通过与经开区产业工人的有效互动,引导辖区内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主动举报非法违规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牵头领导:娄伟京,牵头单位: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三)交通通信宣传。组织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等。(牵头领导:娄伟京,牵头单位: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四)校园宣传。分利用校区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班级黑板报开展宣传教育。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利用“钉钉”班级群等形式深入每个学生家庭开展宣传教育。(牵头领导:娄伟京,牵头单位:办公室)

(五)社区宣传。在社区设置宣传站,并通过《致居民一封信》、社区电子屏、LED户外广告屏、宣传车上街、板报、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牵头领导:娄伟京,牵头单位:滨海社区)

(六)企业宣传。在“经开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群”中积极倡导辖区企业摒弃陋习,不售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讲解禁放区和非禁放区文明燃放相关内容,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让更多的企业员工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守护鄞州经济开发区每一寸蓝天。(牵头领导:娄伟京,牵头单位: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七)部门宣传。向国有企业提出倡议,充分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社团组织广泛宣传。(牵头领导:娄伟京,牵头单位: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八)重点部位宣传。各科室、中队、派出所、各企业要提高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加大对沿街商铺、商圈、集贸市场、公共出入口、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的宣传力度,张贴中心城区禁售禁放区域图。(牵头领导:芦涛、娄伟京,牵头单位:派出所、城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中队、派出所、各企业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管理会议,明确宣传任务、落实责任(2024年1月15日前,线上线下宣传工作要全面落地),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强化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营造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突出,狠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大宣传工作的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以车站、堤坝、酒店、商圈等人口集中区及社区入户宣传、学校宣传、网格员入企宣传、禁止燃放点宣传等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对重点人群、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重点时段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宣传报道,让辖区内居民及时了解鄞州中心城区禁售禁放区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报道,形成“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的舆论导向。

附件: 2-1.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2-2.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2-3.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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