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1-16 11: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甬财政发〔2024〕1095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局就业中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本次下达4233万元,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高技术人才培训补助等支出。创业担保贷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此次就业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统筹用好各项促进就业资金,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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