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建设情况
关于宁波张俞(鄞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1-15 15:40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项目核准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姜山镇及其周边区域用电需求,完善电网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宁波张俞(鄞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404-330212-04-01-809098)。

项目法人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期在张俞变装设1×20兆乏电抗器。建设蔡郎~朝阳(T茅山)π入张俞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0.8公里。建设鲍家~茶亭π入张俞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9.8公里。建设蔡郎~鲍家(T姜山、铜盆)π入张俞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8.8公里。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为15208万元(其中架空线路改电缆的补差费用列入鄞工集团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成本),项目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5%,按照工程投资的出资比例分担。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鄞州政法风评〔2024〕33号,宁波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宁波市电网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和《宁波市2024年电网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甬电办〔2024〕1号),国网浙江经研院关于宁波张俞(鄞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浙电经研规〔2023〕44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