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3 10: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万个旋钮及60万根拉手等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光路2011号

宁波杰克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2017年,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胡家坟村,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波杰克达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电泳300万件金属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 年9月29日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原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鄞环建【2017】73号)。企业已于2017年12月5日完成现有工程固定污染源排污申报,许可证编号浙甬字第170671号。于2018年12月完成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现因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搬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光路2011号。拟建新增年产1000万个旋钮及60万根拉手等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1)压铸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流水膜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2)抛光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湿法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3)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备处理汇总后15m排气筒排放; 4)溜光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5)电泳、固化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碱液水喷淋等有效方式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6)喷漆、固化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碱液水喷淋等有效方式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7)酸雾:收集后的废气经碱液水喷淋等有效方式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8)恶臭加强车间通风; 9)油烟净化设备后高空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3)噪声 噪声经优化车间布局、设置隔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能够在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或委托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5-01-13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